同志们:
今天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我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深入贯彻最高院、省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刚才,林涛同志代表党组作了总结报告,总结很全面,安排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审判事业荣辱兴衰的关键环节来抓,绷紧廉政弦,持之以恒抓落实,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官的荣誉和尊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把提高认识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提
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必须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切实为反腐倡廉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深刻认识保持纯洁性是反腐倡廉的内在要求。广大干警务必统一思想,提高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清醒看到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保持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六个观念”,即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公正观念、创新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增强党性原则、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二是反腐倡廉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迫切需要。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作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必须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前不久中央、最高院、省高院相继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三是反腐倡廉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对法院工作包括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司法已经成为定纷止争的主渠道,法院作为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责任十分重大,党和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期望甚高,不容忍司法审判的不公正,更不允许产生司法腐败。四是反腐倡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司法腐败已成为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到群众密切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司法腐败受公众关注的程度更高、影响更大、社会反映更加强烈,其后果将会使人民群众对党、对司法的不信任程度进一步增加,司法腐败的风险系数正在空前加大。五是反腐倡廉是法官追求个人和家庭幸福的迫切需要。司法腐败不仅仅会损害到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还会使我们失去所拥有的一切,并给家人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腐败注定要付出代价,而且是身败名裂的惨痛代价。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偶有发生,要引以为戒。
我希望每一位同志们在遇到诱惑时,都要认真想一想自己究竟应该珍惜什么,要珍惜家人的幸福、组织的信任、现在的拥有,增强保持廉洁的意志和定力,绷紧廉政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把更多的心思用在谋划工作上,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秉公办案上,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石
一个人活在世上,没有理想和信念,没有追求,就如同行尸走肉;一支队伍,如果没有理念和信念,没有目标,就是一盘散沙。在今天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该坚守什么样的信念。我结合自己的一些思考,概括了几点:一是追求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使命所在、职责所在,我们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进行。二是维护人民尊严。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体现了维护人类最基本尊严的理念。老百姓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到法院来就是寻求公平和公正,找回自己失去的尊严。我们必须以法律维护百姓的尊严,树立起维护人民尊严的信念。三是实现国家法治。发挥司法职能,参与社会建设、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公平正义在每个具体案件中得到维护。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好案件,通过审执工作,守护法律权威,守住法律底线,做法律的守护神,做公平正义的伸张者。
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首先在思想上要端正自己,廉洁自律。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其位,谋其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其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学习、抓教育。要用正面典型引导人,讲好香河法院香河法官的故事。积极参与县委开展的争当香河人民喜欢的好官活动,弘扬正气,培养宣传和树立法院的先进典型。要深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让邹碧华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开花结果、发扬光大,使每一位干警在学先进、受教育中纯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胸怀境界,以崇高的品德、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口碑赢得群众的尊敬。第三,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教育人,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干警把廉洁作为做人做官的基本道德、品格,内化为干部自己的主动追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八个不准”、廊坊市委“八条禁令”等规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第四,要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绿色法院”创建工作,加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软硬件”投入,努力拓展纪检、工会、团委、妇联工作阵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情趣,陶冶情操,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三是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
要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一是抓制度完善。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廉政预警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符合审判规律、权责清晰、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法官绩效考评,建立法官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法官执法职责,以提高审判绩效、实现案结事了、确保司法廉洁为导向,建立法官绩效考评档案,将考评结果作为法官奖惩、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以考评明纪律,以考评促工作。二是抓庭审规范。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制定民事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及其简化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庭审操作规范,细化庭审纪律和开庭、审理和宣判等程序性事项,使各类庭审可评、可考、可量化,严肃庭审纪律,立足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个别法官行为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等问题,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院的信任感。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与法院的重大活动,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促进司法民主。拓宽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推进“五公开三建设”工作,提高阳光司法指数。
四是要把强化主体责任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保障
“一岗双责”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保障。“一岗双责”,重在落实。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工作权限涵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二是强化“两个责任”担当。院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组领导,突出主体责任。明确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惩戒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常态化的明查暗访机制,通过廉政监察、审务督察以及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多起信访明确指向的人,要主动介入,跟踪调查;对于各种违法违纪线索,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决不姑息。
同志们,部署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关键在于同志们的执行力,在于同志们的用心入脑,用钉钉子的精神做好每一件事。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司法形象、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事业健康发展,为推进生态香河、产业香河、品质香河、法治香河建设,实现我县“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