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香河法院工作要点
2015年,香河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基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全力抓好“五公开三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信访公开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乡一庭”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推进生态香河、产业香河、品质香河建设,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实现我县“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实现上述任务和目标,具体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县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自觉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理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始终与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坚决反对拉帮结派、团团伙伙、言行不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现影响大局稳定的苗头和隐患,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都必须及时向党组、县委报告。在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置上,必须和党委政府同心同德。
2、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念是院党组、全体干警当前的主要任务,党组成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领会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掌握精髓、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真正用讲话精神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
3、牢固树立“六个观念”。一是政治观念,就是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法治观念,必须强化依照宪法法律履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理念,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依法办事,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公正观念,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使命所在、职责所在,我们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进行;四是创新观念,改革和创新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积极适应法治时代、公开时代、信息化时代的新特点、新趋势;五是群众观念,要牢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可司法”及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路子,不断完善务实管用的便民为民机制;六是纪律观念,要守纪律、讲规矩,切实增强党性原则、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正确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个转变”要求下法院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省委建设“三个河北”、廊坊实现“四个发展”奋斗目标下法院肩负的新任务、新使命,坚持把法院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主动适应新常态,立足实际谋全局,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破解难题,聚精会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4、加强法院党组建设。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在听取最高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院党组要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决策水平、审判水平、指导水平,保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指示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每周五下午党团活动学习日,开展政治学习、思想交流、调查研究等丰富多彩的党团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能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绿色法院”创建工作,提升法院文化内涵。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软硬件”投入,努力拓展工会、团委、妇女工作阵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情趣,陶冶情操,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关心关怀干警的工作生活,落实定期休假和体检制度,保障干警正常的福利待遇,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建设好法官精神家园,培养建设一支“思想解放、作风坚韧、公正廉明、爱党亲民”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二)继续强化能动司法,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大局能力
牢固树立在香河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位置、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坚持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找准位置,提供保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击涉恐涉暴、“打黑除恶灭霸扫痞”“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刑事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处理,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要求,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严格把握证明标准,加大非法证据排除力度,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坚持从严惩处与严格依法办案相结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积极为创建平安香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民商事审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深入领会全市、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把握香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找准经济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县域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自觉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对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新要求,妥善处理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信贷投资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北三县协同发展区重点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二是主动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研究推进“三农”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中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这对已经流转出去或将要进行流转的双方都会产生冲击,成为新的矛盾生产点,要谋划应对措施。三是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改革、城镇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等方面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动与京津周边兄弟法院审判、执行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司法沟通、司法协作、协同发展。
3、注重行政和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案件受理沟通机制,积极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庭外,预防和减缓“官民”矛盾,促进依法行政。
4、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网机制、执行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建设,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强化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者的惩戒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困难当事人执行救助机制,有效缓解社会矛盾;建立主动执行新机制,尝试由执行员送达有执行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同时告知被执行人依法必须履行生效判决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变被动等待当事人申请执行为主动执行。
(三) 继续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能力。
1、继续强化细化流程管理,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各个业务部门,各个法庭要应用流程管理软件,首先,要将案件立案信息、案件当事人信息、审判员、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判决书等等节点信息全部正确无误的录入到系统内,确保信息准确全面,数据精确详实;第二,将纸质档案同步扫描成电子档案;第三,扎口结案。全部案件的审核结案权统一归审管办,审管办要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把好结案关、案件信息的审核关、案件质量的监督关;第四,推动上诉案件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移送;第五,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对案件全面、全方位的全程监督,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强化对审判流程、办案期限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效率。第六,严格超审限案件的审批制度,加大对积案清理力度,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直接管,保障全部积案上半年见仓见底。
2、认真贯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从保证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保障当事人诉权、保障司法公开、规范证据审查与运用、提高民事审判效率、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法庭纪律等八个方面,做出了23章552条规定,要组织全体法官强化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3、大力推进严格司法。要提前着手,完善制度规范,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各个环节,从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等各项程序,全面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做到有制度管束、有依据监督,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一是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按省市开展专项治理要求,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自查,包括涉案财物、罚没款、扣押物、执行款以及应当退还的诉讼费,是不是按规定按要求进行了处置,有没有挪用、截留、坐支、私分、贪污、调换、损毁或者擅自处理等行为,都要逐一查清楚,有问题的尽快纠正。二是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严格办案法官主体责任,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制。
4、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努力构建开放透明的司法机制。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五公开。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抓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深入推进信访公开。前四项公开内容,要继续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凡是依法应予公开的必须100%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庭审公开,省法院要求不少于全年审判案件的5%,市中院下达庭审直播数量300件,要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信访公开,今年要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实行视频接访、网上信访,要在互联网上公开受理、公开流程、公开结果;谁来访、谁接访,什么诉求、如何处理,什么时候反馈、结果如何,必须全面公开,实现网上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同时必须对信访接待全程录音录像,归档留存。二是提高阳光司法指数。要重点针对《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规定,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完善,力争进入全省前30名。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争当香河人民喜欢的好法官活动。建设好内外网站,用足用好内外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平面媒体等平台,加大重点活动开展、重要措施出台和重大案件审理等的宣传力度,推出微电影、微视频、微直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讲好香河法院香河法官的故事。积极参与县委开展的争当香河人民喜欢的好官活动,弘扬正气,培养宣传和树立法院的先进典型、人民的好法官。四是强化制度规范,严格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机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将案件质效与法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密切挂钩。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差错责任追究,构建依托软件督办、考核激励、评查追责的“三位一体”审判监督管理模式,促进规范、公正司法。五是强化内外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县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有效监督法官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陪审员参与一审案件审理的比例,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中的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案件审理的理解和认同。依法保障群众司法知情权,提升群众的司法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司法公正。
(四)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服务保障司法工作能力
1、加强物质装备,提高保障水平。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进法院在人员增配、“一乡一庭”建设、物质装备等方面发展,夯实工作基础,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2、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离不开信息化,提高办案办公效率质量更离不开信息化。一是建设规范内网,实现派出法庭包括新建法庭到县院,县院与看守所及县院内各个部门各个节点实现互联互通网络全覆盖,每名同志都要熟练操作电脑,这是基础。各个部门,每名同志都要在内网上办公办案;二是建设电子签章系统,方便法庭办公办案,严格用章管理;三是大力加强内外网站的宣传,充分运用在内网上办公办案及网络宣传;四是积极推进科技法庭建设,实现院内和基层法庭的数字化法庭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五是提升用信息化办公办案水平,启用裁判文书批注、裁判文书校对系统、OA网上办公系统、网上案件移送系统,建设网络打印系统,实现法律文书网上起草、上报、审批,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应用办公流程自动化管理,实现网上公文办理、人事管理和会务管理,各种材料的起草、签发、会务信息发布全部在网络系统上流转,提高办公效率,减少纸质文书的传递,加快无纸化办公进程。六是全面落实市中院关于信息化的建设要求,高度重视信息数据安全,做好网络防病毒、防入侵及等级保护工作。七是全面完成完善执行信息指挥中心建设。着力在设施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发展。
(五)继续强化司法为民,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1、建设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最高院要求,在现有司法服务中心基础上,更换名称,增设窗口,充实人员,完善功能。大力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语音司法服务热线等建设,从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健全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服务,努力建成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这项工作一季度前完成。
2、建设完善便民、利民的一乡(镇)一法庭。市中院党组把2015年确定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年”。县法院要全面按照卫院长和省市法院党组要求,落实强化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参加综合治理、完成司法确认以及联系培训使用好人民陪审员“六项职能”,细化各项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并纳入信息化流程管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作用。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求。3月底前,新设8个乡镇法庭要全部完成场所装修、标识设施配置和人员进场,同时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建立“庭站对接”工作新模式,强化基层法庭、司法服务工作站的积极作用,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3、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夯实法治香河建设的根基。每名党员干部、法官、工作人员结合党建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活动都要明确社区联系点,实行定期与随时需要相结合,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服务社会,主动承担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制宣传、回访帮教、司法建议、民意沟通等职能,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社区法官制度,为社会提供差异化法律服务。
4、落实弱势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下岗职工群体、失地失业农民群体的权益保护,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提升司法公信力。
5、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动诉访分离,探索律师代理信访申诉,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推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群众来信数字化处理,尽最大可能化解信访问题。建立和坚持每周三院领导接访日,认真接待每一名信访者,建立首访接待处理责任制。国家重大活动,全国“两会”,省市县重要安排时,要全力及时做好信访隐患的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控访预案、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当地,坚决控制进京非正常访。要积极转变信访工作理念,完善涉诉信访调处运行机制,从办好每一件案件入手,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六)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积极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
1、强化教育与培训。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等活动,提高全体干警政治素质。加大在职培训力度,继续深化岗位练兵,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讲座、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2、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廉洁司法教育,确保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八个不准”、廊坊市委“八条禁令”等规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决不允许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决不允许作风散漫、不服管理、骄横傲慢、惹事抹黑的人有存在的空间,决不允许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牵线搭桥、从中获利的诉讼“掮客”存在于法院队伍之中。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的规定。
3、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常态化的明查暗访机制,积极通过廉政监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以及信访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多起信访明确指向的人,法院纪检部门要主动介入,跟踪调查;对于各种违法违纪线索,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决不姑息,特别是对于到目前为止仍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而上的人,要当头棒喝,严查重惩。
4、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院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组成员、各部门领导要自觉担负起“一岗双责”,对于违法违纪案件要实行“一案三查”,一旦出现问题,谁的责任谁来担,谁有问题就查谁,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要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