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认真收听收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3月2日,按照最高、省、市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香河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听收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勾画出了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在近两个小时的报告中,全体干警聚精会神,认真听取报告并做好笔记。报告会结束后,广大干警一致认为,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忘我工作。他高尚的品质、崇高的思想以及深厚的为民情怀催人奋进,具有广泛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广大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邹碧华先进事迹为榜样,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忠诚为民,清正廉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转变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切实捍卫公平正义。要以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生态香河、产业香河、品质香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