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多次购买彩票未中奖而赔了钱,为尽快捞回本钱,竟对彩票店的女老板实施抢劫。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陈某,男,41岁,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多次在受害人张某经营的彩票店购买彩票,但均未能中奖,先后共投入购彩资金一万多元。被告人陈某原本想着能通过购彩中得大奖,没成想却越赔越多。为尽快捞回本钱,陈某竟打起了彩票店女老板的主意。据被告人陈某供述,他以前曾为受害人张某家做过保洁,知道其住址并了解到受害人张某总是在每天晚上9点30分左右停业关店,然后独自一个人回家,同时把当天销售彩票的钱款随身带回家。2014年4月10日晚10点左右,被告人陈某提前来到受害人张某所住的香河县某小区单元门处等待其回家,当看到张某走到电梯口时,被告人陈某从其身后突然窜出,抢夺张某肩上的挎包并对其进行殴打。作案得手后陈某迅速逃离了现场,受害人张某马上报了警。2014年4月11日,陈某被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共抢劫受害人张某现金人民币36403.9元。
2014年8月20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件警示:
购买公益彩票是人们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的同时,能够收获一份中奖的喜悦,但购彩中奖的概率是很小的。因此,在购彩时一定要摆正心态、量力而为,切不可以购买彩票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而盲目投资,甚至为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