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城市街道两旁停放的私家汽车成了盗贼连续“光顾”的目标,作案工具竟是用弹弓打碎车窗盗取车内财物。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盗窃犯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男,22岁,无业,于2013年10月至11月凌晨时分,先后三次对香河县某居民小区附近街道两旁停放的私人汽车内财物实施盗窃。被告人张某在作案前,先是来到作案地点踩点,在确定好作案目标后,在深夜时分实施盗窃。而他的作案手法竟是利用普通的弹弓将被盗车车窗玻璃打碎,然后破窗打开车门实施盗窃。被告人张某利用此手法共盗窃三被害人车内包括现金、手机、导航仪、首饰等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7605元。2013年12月21日被告人张某被警方抓获。2014年5月27日,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香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件警示:
随着私家汽车数量的日益增多,城市中汽车停放难成为一突出问题。有些私家车主因无停车位,便私自将车停放于住所附近的街道两旁,此种做法既有违章停车之嫌又缺少必要的安全保障。在此提醒广大私家车主一定要安全正确地停放车辆,同时注意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财物存放于车中,不给盗贼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