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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款误存死者账户无法取出 法官悉心调解银行全额退还
作者:祁振宇  发布时间:2013-10-30 09:05:41 打印 字号: | |
  误将钱款存入已故亲人的银行卡内,却不知取款密码,而银行则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储户支取存款。近日,香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件。最终经法院调解,银行将储户存款全部退还当事人。

  原告高某,女,香河县某村村民,婚后与其丈夫及公婆共同生活。张某,男,是原告高某婆婆的亲弟弟。因张某年迈且孤独一人,无人照顾、赡养,故一直与原告高某一家人共同生活。2012年12月15日张某因病去世,其生前曾在香河县某银行开设活期储蓄账户,储蓄卡去世时存放在原告家中。恰好原告高某也在该银行开设了活期储蓄账户。2013年7月17日,原告欲往自己的储蓄卡中存钱,因疏忽大意,误拿了死者张某的储蓄卡,结果将现金5000元存入了死者张某的卡中。后原告高某去银行支取存款时才发现误存的事实。因张某已死亡,原告又不知道其储蓄卡密码,银行根据规定无法为原告支取存款,无奈原告高某将该银行诉至香河县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23日,香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根据原告高某所提供的张某死亡证明、银行存款凭证及原告高某存款当日的银行录像资料,能够证实原告高某确将5000元现金存入了死者张某的储蓄卡中。在此事实的基础上,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庭调解,最终,被告香河县某银行同意向原告高某支付存款,至此一起较为特殊的储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审结。

  法官提醒:

  随着当今信用卡、储蓄卡的广泛使用,“一人多卡”的情况普遍存在,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会出现一些“幸福的烦恼”。类似本案中由于储户疏忽大意造成钱款误存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手中的一些卡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同时,在办理存款、汇款业务时,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以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崔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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