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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母亲抚养权难实现 执行干警倾全力保权益
作者:周虎城  发布时间:2013-09-05 15:48:40 打印 字号: | |
  一女子离异后儿子的抚养权一直得不到实现,前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前前后后经过数次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将孩子送到了母亲身边,母子二人得以团聚。

  申请人程某与被申请人罗某于2008年10月登记结婚,2009年10月婚生一对双胞胎男孩。因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12月,我院依法判决程某与罗某离婚,婚生长子随程某一起生活,婚生次子随罗某一起生活。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罗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向罗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罗某宣称自孩子出生至今,程某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且两个孩子与其没有任何感情,自己不会交出长子的抚养权。为防止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罗某住所对其做思想工作,但其拒绝将长子交出,且长子下落不明。鉴于罗某拒不履行判决,我院遂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在对罗某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仍不厌其烦地从情、理、法的角度做罗某的思想工作,让其从经济责任分担、家长精力等角度予以考虑。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案件有了一丝转机,罗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表示会配合执行干警的工作。不久,罗某母亲将藏匿的长孙带回,交由程某抚养。同时,双方对孩子探视等诸多细节达成一致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刘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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