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努力,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7月10日,申请人刘某来到法院领取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赔偿款33000元。7月18日,为了表示感谢,申请人给执行干警送来一面写有“办案神速、公正执法”的锦旗。
2012年6月6日,张某驾驶货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后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1151.73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张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一家系河南籍务工人员。此次事故致使刘某丧失了劳动能力,终日要靠丈夫照料。因医治又用去了家中所有积蓄,且又要赡养双亲,抚养儿女,全家生活仅靠丈夫一人出去干零活来维持,生活十分拮据。为了让申请人尽早拿到赔偿款,缓解生活困难,执行干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而被执行人家里的生活状况也是“山穷水尽”,无履行能力。针对这一客观现实,执行干警倾尽全力做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让其放弃部分权利。而后转换工作思路,从外围着手数次做被执行人亲戚朋友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的大舅哥被执行干警的工作精神所感动,同意为张某垫付部分赔偿款。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亲属垫付33000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申请人放弃其他权利主张。至此,双方再无异议,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于是出现了申请人为执行干警送锦旗的动人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