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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党恩,绽放美丽
作者:杨燕  发布时间:2013-07-04 16:48:12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里,与大家一起恭贺我们的母亲—伟大的中国共产党92岁的华诞,在这里,让我们一起祝母亲永远年轻,愿母亲福泽安康!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怀党恩,绽放美丽》。

  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是我多年以来的梦想,当我光荣地举起右拳,在党旗下庄严的宣誓,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从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将为党奉献我的青春,为党奋斗我的终生。也许,不只为这个伟大的名字,更为党代表的高洁精神和优秀品质,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能沐浴在光辉的党旗下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回首来时路,我无悔更无憾!

  党员应该服务于民,法官更应该执法为民。我们的职业是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不懈的追求。我们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鲜花与掌声,只有无私与奉献;没有悠闲与安逸,只有紧张与忙碌;没有激情与浪漫,只有清苦与平淡;没有功名与利禄,只有责任与道义。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我们要顶住各方面的压力,还要承受无数的委屈和泪水。我们没有赫赫有名的丰功伟绩,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可在平凡的岗位上,也涌现出了很多不平凡的事,让我们感动,让我们敬佩,他们就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灿烂夺目,在天空中优美绽放!杨春艳同志作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庭长,始终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地维护着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刘某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王某、刘某系小鑫的父母,四年前离婚,刘某再婚嫁到外地,将八岁的小鑫留在姥姥家,姥姥孤身一人,要将小鑫送到奶奶家,而原告王某在监狱服刑又无法抚养小鑫,所以起诉要求被告刘某履行抚养义务。经杨庭长多次调解未果,依法判决小鑫随被告刘某共同生活。这本是一个毫无争议的判决,但刘某收到判决后抵触情绪很大,认为判决不公,还在半夜三点给杨庭长发短信,称她没有能力照顾小鑫,并扬言死也要死到法院来。虽然判决已经生效,但从刘某的态度来看,小鑫将面临无人抚养的困境。为了切实解决小鑫的抚养问题,杨庭长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她先是做刘某的安抚工作,又及时联系王某的父母,与双方反复沟通,最终,在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王某父母同意代王某抚养小鑫,刘某负担相应的抚养费。至此,小鑫抚养难题解决了,双方矛盾化解了,涉及几个家庭的矛盾隐患消除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在法院装修这几个月,姜瑞丰和张伟两位同志一直早来晚走,他们牺牲休息时间,放弃节假日,没有一句怨言。前些天,李芳同志晚上在单位加完班,下楼时扭伤了脚,仍然带病坚持工作。吴贺永同志几十年如一日,他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心系群众,赢得了人民的尊敬……在我们的身边,这样的同志还有很多很多,他们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用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赞歌。

  今天,我不敢说豪情壮志,更不想说豪言壮语,但我句句发自腹腑,出于真心,只希望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用我们滴水的力量,汇集成一片浩瀚的海洋,为了香河明天的发展繁荣、和谐稳定倾注生命,绽放美丽!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
责任编辑:刘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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