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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远程视频庭审在河北省尚属首次
香河县人民法院实现远程视频庭审
作者:刘明洁  发布时间:2013-05-13 16:34:36 打印 字号: | |
  “我们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在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讯,如果你不能看清图面或无法听清我的声音,要及时提出,我们将现场为你调试……”5月9日上午,在香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犯故意杀人罪、现羁押于香河县看守所的被告人程某正在接受省高院远程提讯。这也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基层法院采用远程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公诉人远在五百里之外的石家庄高级人民法院,而上诉人却在香河县人民法院。整个庭审过程进展顺利,前后用了不足两个小时。这标志着香河县法院远程庭审系统正式投入审判应用。

  远程庭审系统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充分利用法院三级专网体系结构,通过具备全面音视频记录及远程传输功能的数字法庭,法官直接在法院提讯被告人,被告人远程参与庭审。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庭审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成光盘保存。整个庭审过程实现了画面与声音实时同步传输,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庭审结束后,省高院审判人员当场将文字记录材料的电子文本通过法院专网发送至对端法院,对端法院的当事人或提押人员下载打印后交被告人确认、签名,然后再传回省高院。

  在传统的审判工作中,由于大量犯罪嫌疑人关押在地、县一级看守所,上级法院法官需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往返于看守所和法院之间。普通情况下的提审一次来回最少要2天时间,而使用远程提审则只需几小时。利用远程提讯系统节约了大量的时间,缩短了审判周期,加快了审判进度,节省了差旅费用,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利用远程数字庭审系统的数字化记录,是打造数字化法院的创新举措,确保了提讯及审判的公正性,保证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增加透明度,使法院工作不断的向前发展和进步,使司法工作不断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责任编辑:刘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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