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廊坊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日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表彰二O一二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去年以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坚持“公正立院、和谐兴院、管理强院”建院方针,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创目标,与时俱进,奋发向上,攻坚克难,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法院工作的新跨越。共受理各类案件4085件,审结各类案件4065件,解决诉讼标的2.5亿元。我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把全部审执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统筹谋划,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美丽香河、幸福家园”建设进程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