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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泄私愤 深夜报复毁大棚
作者:徐桂萍  发布时间:2013-03-01 15:26:54 打印 字号: | |
  只因与邻居闹点矛盾,就深夜到地里将其大棚的塑料布剪坏。结果却以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因争抢旋地问题与王某互不相让,产生纠纷,耿耿于怀,遂生报复心。于今年1月4日23时许,用剪刀将王某在地里种植蔬菜的两个大棚的塑料布剪坏。经鉴定,被破坏的两个大棚共计损失6500元。

  我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出于泄愤报复,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得到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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