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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4-05-14 11:17:1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香河县法院不断探索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执法监督工作已正式步入良性轨道。

  一、坚持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的方针,不断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一是加强培训。以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为着眼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精神,真正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观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吃透精神实质,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二是强化教育,坚持在教育的针对性、连续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打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基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意识,提高干警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强作风纪律教育,树立严格执法,模范守法的纪律作风和自律观念,自觉低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保持政法干警的节操。三是岗位练兵,注重实效。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练兵制度,苦练基本技能、提升实战能力;精通基本操作,提升办案能力;掌握基本方法,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二、变更监管理念,实现均衡结案。为追求一流的工作业绩,我院在监管理念上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使业务部门放开手脚,根据案情把握结案时间,利用充足的时间做息诉服判工作,同时也大力提高了民事调解率、撤诉率、服判息诉率及其它指标。我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避免拖沓办案、突击办案,做到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使所有当事人的纠纷都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每一名干警都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使全年工作有条理、更平均,从思想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全面推进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上级26项考核指标,责任到人。对未完成结案指标的部门或个人,将取消评先创优的资格,并视情节做出相应的检查。对均衡结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其成绩将被记入其业绩档案,作为评先创优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审管办每月对各部门和各审判、执行人员均衡结案、督办案件清理、卷宗评查、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综合通报考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强化案件全程监督。审管办定期通报审判绩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对全院案件审判进度、案件种类和数量、绩效异常波动进行监测,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审判质效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坚持审判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我院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的范围,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将司法公开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责权利。充分尊重陪审员,切实发挥陪审员参审话语权,让陪审员具有归属感。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诉讼案件121件,刑事案件参审率达85%。不仅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与使命感,而且使审判人员能接受监督,谨慎、公平地行使权利,促进了司法和谐。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对庭审进行全程监督。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规定每个审判业务庭包括法庭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一次以上。遇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高的案件还要邀请农村基层干部参加旁听。在旁听后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庭审中的不足,使庭审质量不断提高。三是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提高裁判水平,接受网民的监督。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办法,上至院长,下至普通办案人员均有文书上网任务;业务庭局设置以上网率最高为满分的考评办法。文书写作精益求精在我院已蔚然成风,绝大多数的上网文书既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又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推行判后答疑和庭前调解制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对案情比较简单,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不大的案件,诉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能够达成协议的当即结案,不能达成协议的则继续按程序进行审理。凡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不服、对其工作不满意或有重大信访苗头的,及时组织承办人、承办单位给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判决释疑。当事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责任单位要进行书面答疑,必要时上门答疑,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法院裁判,防止因当事人不懂法律而产生不和谐因素。

  四、强化案件管理,严格监督促公正。案件质量是生命线,是司法权威的基石。首先是为抓好案件质量,改进评查方法。案卷评查除各庭室自评外,以集中交叉评查方式为主,其它评查方式为辅,审管办每月中旬开展集中交叉评查,逐案写出评析意见,确定该案的评定等级。对当事人信访的案件,主要审查当事人要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是否恰当以及是否有违法办案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今年来,共评析案件2308件,在实体处理或程序上均未发现问题。同时,建立对庭审、法律文书及超审限问题不定期检查制度。立案庭和审管办对审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超审限的责令说明原因。对于严重超审限的或上级催办的案件信访办发出院长督办令予以督办,将督办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信访办按院长督办要求,逐案填写跟踪督办卡和结案呈报卡,限期结案,确保督办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其次是有效防范执法办案风险。我院对拟决定事项或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涉法信访事件、媒体舆论炒作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执法办案风险进行预测、评估,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事前主动预防,实现源头控制,突出和强调第一承办人的责任意识,以“发现早、控得住、处置好”为目标,内部整体联动、全程协同防控、全程随时排查。联动社会各方支持,争取在办案风险控制上的主动权。每个环节都力争将风险化解完毕,不得有意将风险遗留给下一环节,提升了案件质效。第三是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司法形象。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为干警的执法活动开辟“隔离带”,构筑“防火墙”。坚持执法质量“一把手负总责”、“谁执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更加明确、具体的落实到人,切实解决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出现执法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坚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第四是拓展监督途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院长接待日活动、案件回访等形式,收集当事人对法院、对干警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对干警联手违法违纪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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