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研究 > 典型案例
香河县法院快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赢赞誉
作者:任玉庆  发布时间:2012-10-08 14:33:59 打印 字号: | |
  9月29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十一名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国庆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原告王某等十一人均是四川籍务工人员,年龄不等,小的只有20岁,大的已有60岁。2012年4月底,王某等十一名原告到被告邹某承包的地下车库工地提供劳务,担任油工。5月底,被告邹某为王某等十一名原告出具工资结算单,结算单中显示应实发工资为28100元,于6月17日前结清。后原告一直向被告索要未果。9月27日,王某等十一名原告一纸诉状把某房地产公司和邹某告上了法庭。

  此案受理后,主办法官切实为当事人着想,把如何化解双方矛盾、充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作为处理本案的着力点,坚持快审判、快送达,立案当日即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说明情况。慑于法律的威严,被告邹某当庭承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随后主办法官不厌其烦地从法、理、情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被告邹某一次性给付王某等十一名原告劳务费27000元, 双方再无争议。被告邹某当庭履行了协议。

  此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不足三天时间,该院高效快捷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责任编辑:刘明洁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电话:0316-8311229

传真:0316-8314198

信访室:0316-8328129

纪检监察室:0316-8318771

院长信箱:xianghefayuan123@163.com

邮编:0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