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多措举措助推“六五”普法工作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香河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院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优势,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法制宣传实效,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为县第十次党代会、县“两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县、建设幸福家园”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我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法治八建”创建活动作为“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措施,对“法治八建”中的各项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海河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全体干警参与支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确保普法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营造法院系统干事创业的、风清气正的环境。
二、围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理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干警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并完善干警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另外,丰富宣传载体。利用重要节庆活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电教片、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
三、履行审判职能,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特点
我院立足审判,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搞好民商事审判。认真认真审判执行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妥善审理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群体诉讼案件,把握有利时机,依法审理,坚决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继续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有关部门合力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减少社会消极因素。三是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坚持依法
受理行政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络,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建立覆盖诉讼活动各个环节的全程调解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提出工作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五是努力破解执行难。规范执行流程,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细化执行威慑和纳入综合考评机制,依法用好足法定措施,加大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司法公开,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
第一,大力推行“巡回法庭”。充分运用巡回法庭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的特点,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庭后释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第二,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组织人民群众观摩庭审、参观法院硬件建设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真心地支持法院工作。通过挑选68名有经验、有能力的法官担任全县85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进行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队伍。第三,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着力打造司法与民意沟通机制,增大群众的司法参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第四,坚持正确的舆论Bl导,加强和省市新闻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以扎实有限效的宣传声势,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仅今年以来就发稿近2 00篇,为“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启动和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