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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举行“开放日”活动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2-09-13 17:04:03 打印 字号: | |
  • 香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再兴亲临现场指导宣传工作
  • 香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再兴视察我院司法服务中心
  • 组织香河县第二中学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 香河县法院调解庭干警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受到群众欢迎。
  阳光司法零距离 

香河县法院举行“开放日”活动

  为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香河县法院于9月12日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让公众走进法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指导工作。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观了司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等办公场所,详细了解法院立案、信访等工作职能和立案、审判、执行程序,对法院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的各项举措给与了充分认可,真实感受到法院管理的规范有序和法院干警爱岗敬业的良好风貌。

二是设置法律咨询点。在县委广场设置“感受司法公正宣传点”,共接待来访群众12名,为来访人员答疑解惑,并散发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了公众的法制素养。

三是举办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布置了 “青少年模拟法庭”,邀请香河县二中部分教师及学生参加活动。由学生自己担任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和监护人,亲身感受刑事案件庭审。 

四是旁听庭审。安排一件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10余名在校学生代表参与旁听,亲身体验平时很难接触到的庭审工作,零距离接触法官,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

五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同日,民一庭及各基层法庭也相继开展了巡回审判活动,共巡回审理、上门送法8次,安平法庭干警针对一赡养案件原告身体不便,主动采取进村入户,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前,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群众欢迎。

这次法院“开放日”活动,架起了一座法院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满足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密切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开放日”成为法院亲民、为民、便民的有效载体,成为树立法院阳光司法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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