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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贯彻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2-09-13 17:03:14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贯彻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9月4日,香河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香河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全体会,传达香河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院长张海河就如何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每一名班子成员率先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针对分管工作着重研究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真正将会议精神及王凯军书记讲话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并强调,当前我县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县委、政府召开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警示会议非常及时,反面案例有很强的教育意义。王凯军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针对性强。每一名干警都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并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正确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改。从即日起,广大干警要认真查找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研究整改措施。院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将每周不定期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下发通报予以警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继续向当事人发放廉政执法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三、建章立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围绕警示教育,着力抓好以 “五个严禁”为重点的各项禁令及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全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查究出的问题要坚决整改,不打折扣,保持队伍纯洁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 抓关键,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廉政、勤政、依法依规、做人行事的模范,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廉洁自律。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时刻检点自己,管好自已,管好分管队伍,办好案件,尽职尽责,在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下功夫。对一些苗头性、倾和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警示,敢抓敢管。要求大家做的坚决做好,要求大家不做的坚决不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收的东西不收,不心存侥幸,不搞下不为例,洁身自好。要以此次警示会议为契机,把各项工作抓深、抓实、抓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十八大的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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