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坚持“四抓” 做好廉政建设
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香河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坚持做到“四抓”,不断开创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抓教育,强化源头预防。该院紧密结合法院实际,深入开展各项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着力在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践行廉洁司法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施教于先,加强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及“精粮管理当先锋,高端发展做贡献”等主题实践活动。利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反面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警示教育论等多种形式,在全院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辟廉政文化长廊,将“五个严禁”内容制作成卡片、桌牌发放至每名干警手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学习氛围,为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抓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院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系,形成全院上下一盘棋。院长、分管院长以及部门负责人分别作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明确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量化责任,扫除管理盲区。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敢抓敢管,时时处处树清正廉洁的标杆,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抓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建章立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规章制度梳理汇编工作,完善包括《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内的多项廉政制度和管理规定,从教育、预防、监督、保障、惩治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政防控制度体系。同时,制定实施了《关于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广大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上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设置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随案发放监督卡片,统筹做好案件当事人回访记录,聘请社会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法院审执工作,全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法院廉政建设之中。
四、抓作风,强化群众观念。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开通群众诉讼“高速路”,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文明化建设,设立专门的院领导接访窗口,院党组成员轮流在大厅值班。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尽早发现和消除腐败隐患。严格落实《庭审行为规范》和《庭审程序标准》,狠抓庭审作风、执法规范等,让每位当事人把话讲明、讲透,真正使人民群众从不了解到理解直至认同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