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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赵建亮到香河县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2-03-15 10:53:36 打印 字号: | |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赵建亮到香河县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3月14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赵建亮,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民三庭庭长黄汝端,调解庭庭长樊清维一行到香河县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中院调研组视察了我院安平法庭、五百户法庭、法院数字化法庭、司法为民中心、机关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河就我院机构设置、人员、整体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相关业务庭庭长

参加了调研座谈。

   中院调研组就审判实践中婚姻家庭纠纷、集体房屋买卖、房地产退房及其他案件存在的判决标准不统一等课题与我院干警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就一些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在调研工作结束后, 赵建亮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认为,我院在张海河院长带领下,针对工作实际确立了“三三五五五”工作方针,提得好,思路清、措施到位,工作做得细,抓得全面,严管厚爱,工作开展得很有起色,法院干警精神状态良好。同时,他指出,民事审判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大局,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将对社会产生导向作用。对于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研究,仔细总结,进一步明确民事审判工作努力的方向,确保调研落到实处。

  最后,就如何开展好民事审判工作,赵建亮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案件质效。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要把妥善化解民事纠纷贯穿于整个民事审判全过程,从立案到宣判的各个环节狠抓规范化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社会和谐的理念、质量第一理念、保护弱势的理念,坚持以事实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做到裁判合理合法。要狠抓均衡结案,确保审限内结案,防止前松后紧。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位、做细致,杜绝瑕疵案件、问题案件流出法院。二、不断发扬、深化“廊坊经验”,促进社会和谐。调解结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法规滞后的缺陷,解决了单纯就案判决事不了的难题。尤其在现在严峻的形势下,狠抓“廊坊经验”尤显珍贵。人民法院要立足工作实际,多下功夫,抓工作亮点,凸显调解特色,妥善处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力求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和培训,以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各种方式来提高干警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把好证据关和裁判文书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形象。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六戒四改两提升”要求,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五、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力度。要注重对新时期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力度,在法律框架下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努力解决困扰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与中院的沟通,及时汇报审判中遇到问题、新情况,全面提高案件的裁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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