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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要求被拒绝 男子持刀伤前妻
作者:张晓丽  发布时间:2012-03-12 15:55:38 打印 字号: | |
  复婚要求被拒绝 男子持刀伤前妻

一男子想与前妻破镜重圆,遭拒后没有想竟手持尖刀扎伤前妻。被判刑罚后,该男子很后悔自己太冲动,太莽撞。真是害了前

妻也害己。

被告人贾某,香河县人,被告人贾某与被害人刘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0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贾某反悔,找刘某复婚。2011年8月24日,被告人贾某在某小区堵住将要出门的刘某。贾某与刘某谈复婚时遭到拒绝。贾某不从自身找原因,却认为刘某无情无义,心中遂生怨恨,用事先购买的水果刀对被害人腹部连扎三刀,致被害人失血性休克,腹部锐器伤,右肾破裂,腹直肌部分断裂,腹腔积血,腹部贯通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肝破裂,肠系膜破裂,腰大肌部分断裂,腹膜后血肿等伤。被害人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故意伤害被害人刘某身体,致被害人重伤,被告人贾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根据被告人贾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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