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荣获2011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
在日前香河县召开的双文明表彰会议上,我院荣获2011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同时,院机关和五个基层法庭均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努力方向,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领导决策力。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司法水平。坚持抓好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工作管理,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管理机制,强化审限流程控制,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提升司法效能。另外,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建成司法服务中心,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启动执行救助机制,完善信访工作管理机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
2012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围绕县第十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公正立院、和谐兴院、管理强院”建院方针,在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管理上下功夫,为实现县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富民强县、建设幸福家园”的工作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