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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医生诈骗 被判徒刑罚金
作者:徐桂平  发布时间:2012-02-24 14:22:18 打印 字号: | |
  冒充医生诈骗  被判徒刑罚金

如果有人穿上白大褂说自己是医生,能治这病治那病,人们可要多个心眼,可千万别轻易相信。如果身体有病,一定到正规医院治疗。近日,香河县法院就审理一起在展销会上冒充医生骗取病人钱财的诈骗案。被告人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被告人许某,男,1962年6月1日出生,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人。2011年7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许某在香河县长途汽车站东侧展销会内,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用假的宣传广告照片、假资格证照片、假锦旗照片、白上衣照片、看病时所用工具及药品照片,冒充医生以治疗手脚病为名,骗取王某等人12880元。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法律链接

如何区别诈骗罪和非法行医罪

如何区分非法行医与以行医为名实施诈骗。从主体上来看,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行医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可以是合法执业的医生。从主观方面来看,两罪都是故意,但是目的不同,非法行医是通过行医进行营利,而诈骗则是通过这种行为骗取他人的财产。从客观方面来看,非法行医的主要行为是行医,以医疗行为为主要部分,而诈骗行为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行为并不在于行医,而在于将他人的钱财骗到手,钱财到手之后行不行医都没有关系了,所以行医并不是诈骗的主要行为。从客体来看,非法行医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人身权利,而行医诈骗侵犯的主要是就诊人的财产权利。

从本案来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中行为人根本不懂医疗知识,却号称自己精通医术,牟取就诊人钱财的行为极为相似,但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案中的被告人以虚构自己医生身份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而为了更有利于对非法行医罪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9日施行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其中,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都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形。 司法解释指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或者是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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