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分手起恶意 捅伤男友受严惩
女孩遭遇男友分手,为发泄不满,持刀将男友砍成重伤。近日,香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窦某与刘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因分手双方发生不愉快,但刘某总来找窦某,窦某不见刘某。刘某遂生怨恨,想报复窦某。2010年2月20日10时许,刘某给窦某打电话要见窦某。见面后,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窦某腹部扎伤。经诊断,被害人窦某的伤情为腹壁贯通伤,肠管外置,左手拇指挫伤,肠破裂,肠系膜破裂,脾破裂,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后刘某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