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采取五项举措擦亮立案服务窗口
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立案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便民的各项措施,着力构建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的立案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了公正司法,密切了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硬件建设,改善诉讼服务设施。6月份,投资40余万元建成司法服务中心。该中心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目标,使司法服务中心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司法服务中心总面积180平方米,设有立案、调解、保全、文书送达、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诉讼指导、信访接待、咨询答疑、便民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窗口,由接待、登记、询问、调解法官分别为来访的当事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大厅内专门设置电子公告屏、饮水机、桌椅等便民设施,让当事人有一个舒心的诉讼环境。
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律服务。在立案时间上,立案庭严格执行限期立案制度,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有95%的案件能够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并积极推行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电话咨询等便民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立案的问题,当日立案率达99%以上。对于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事项,做好解释、释明工作,告知其受理或处理部门。对当事人的询问耐心细致解答并作详细记录,切实做到对当事人的陈述耐心听取,对其困难热心帮助,对其所提交的材料细心阅看,对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困惑悉心指导,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特别是涉及孤寡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案件,由立案承办人及时依法审查,按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共为39件案件的60余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5万元。
四、切实推行立案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制度上墙、公开标准、释法说理等方式,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将《诉讼流程示意图》、《诉讼费交纳办法》、《五个严禁》等印贴在立案大厅,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一目了然;同时印制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等诉讼文书,向前来起诉、咨询的群众免费发放。立案人员在当事人诉讼时,充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对诉讼费的收取标准、计算方式等均耐心向当事人释明,严格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标准收取诉讼、执行费。营造“人性化”的立案接待环境,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对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避免了因信息不公开引发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
五、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处理案件坚持做到“五心”,即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来访群众或推托、拒办相关事项。同时,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服务人员承诺要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操作规范、服务环境规范。另外,切实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加强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社区、村街、学校,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细致的做好定纷止争、矛盾化解,让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从每一位法官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感受到亲民、爱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