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司法为民见行动
香河县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坚持“三个至上”,致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的服务型审判机关,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法院和法官形象大幅上升。
一、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了一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特别是“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犯罪。对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采取非监禁化、非刑罚化的轻缓措施,以尽快实现犯罪人的社会回归和社会秩序的恢复。审慎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帮教管理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一般依法从轻判处,促其及时得到心理矫正。
二、全力促进经济社会进步。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上来,为经济建设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强化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积极采取司法措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民事调解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每案必调,努力实现事了案结,依法可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9%,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于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千方百计地执行到位,不让裁判成为一纸空文。法院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超77%。
三、加大涉诉信访处理力度,全力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始终坚持加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断强化接访方式,实行工作日院领导接访,承办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全面参与接访,定期集中接访与院领导约访相结合,完善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信访问责制度。引入多元化化解信访机制,实行听证解决信访难题。
四、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建设司法服务中心,立案信访大厅总面积为180?,在区域布局上严格按照最高院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的要求,合理进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九大功能分区,在服务配套上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大厅内专门设置有导诉台、法律援助服务台、电子公告屏、复印机、饮水机等便民、为民设施,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司法服务氛围。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设置巡回审判点,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开展主动服务农村、服务学校活动,积极指导和帮助基层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每年为特困人员提供司法救助100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10余万元,不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不起官司。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院长和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及中层正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向社会公示“禁令”。在立案窗口向诉讼参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违法违纪行为不遮掩,不护短,坚决处理到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现场监督执行,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实现阳光司法,促进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