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前女友惹纠纷 故意伤人被判重刑
男友在网吧网上骚扰前女友,并跟前女友发生网上口角争执后,惹来一身麻烦。不仅打伤三人,自己也身陷囹圄。
被告人张某是王某前男友,2010年12月23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张某在网上找到王某说要见她,这时王某男友邢某给她打电话,王某就告诉邢某张某总骚扰她,并告诉邢某张某在某网吧的事实。随后,被害人邢某就给周某等五人打电话一起去某网吧找张某。双方发生争执殴打,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被害人邢某等三人扎伤,被害人邢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其余两人经鉴定为轻微伤。
香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愿认罪,且在本案的起因及发展过程中三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