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倒查问责典型案例开展
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1年3月23日)
根据中共香河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我院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法官干警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为此,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逐系统列出的政法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涉法涉诉信访倒查问责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法院实际工作,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查不足、挖根源、论危害,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切实解决好法官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我院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务必使省委政法委梳理归纳政法机关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务必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务必使广大法官干警思想上真正受到触动,务必使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得到更大提升。
二、方法步骤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大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1、找准存在问题。主要围绕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超审限办案;私自办理案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办案中不重视程序、不讲程序、甚至程序违法;案件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枉法、渎职导致错案等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2、广泛组织讨论剖析。结合查摆出的问题,组织开展逐级谈话活动,单位一把手找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找分管的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找本庭、室、队、处人员谈,保证对每名法官干警,尤其是执法办案人员都敲一次警钟,使大家思想上受到触动,解决好存在问题。同时,要采取评选精品案卷、点评执法工作、讨论交流办案心得等形式,相互学习,相互提醒,使全体干警真正汲取教训。
3、开展自查自纠。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干警对过来所办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积极整改纠正。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到具体人的身上,令其进行整改。坚持以自查为主,边查边纠,并于3月底逐人写出负责的自查自纠报告。班子成员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全体会议,每个领导干部和干警的自查自纠情况都要述评,使每名干警切实查纠错误思想和行为。
(二)整改建制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纠正执法管理、执法行为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跟上警示教育。
2、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改进措施,狠抓改进落实。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办法,限期整改。
3、建立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强化政洁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警示教育机制、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责任查究机制等。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日—5月20日)
各部门分别组织自查, 5月10日前对全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县委政法委。
三、组织领导
要把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法抓紧抓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院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赵万江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朝阳、副院长古德利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负责对全院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省、市委政法委的有关要求,带头树立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带头揭摆问题并认真纠正。“一把手”要直接包案,认真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坚决打赢化解“骨头案”、“钉子案”的攻坚战。
三要强化督导,扎实推进。成立活动指导小组,充分运用定期督察、重点督察、明察暗访、跟踪催办、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指导。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积极探索建立巩固和扩大警示教育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开展下去。
四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与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进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有机衔接、相互促进。要积极引导广大法官干警,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所焕发出来的热情投入到推动司法工作创新发展中来,通过各项工作的发展,检验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