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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李芳  发布时间:2011-05-18 10:52:35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扎实推进法院党建工作,根据中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的实施意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院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以此激发全体党员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展现全体法官昂扬向上、创先争优的精神面貌,努力营造团结、公正、创新、奋进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北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法院党建工作实际,学习党章,歌颂祖国,发扬传统,关注民生,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香河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学党章。以党支部为单位,制定合理计划,每季度学习一遍党章,每半年重温一遍入党誓词。在认真学习党章原文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党的纲领、党的宗旨、党员标准、党内生活准则及党规党纪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员权利义务,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用党章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指导行动,做党章的模范执行者。6月和12月,每名党员都要分别撰写一篇关于学习党章心得体会,谈感想,谈认识,力求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

(二)唱红歌。广泛开展学唱、演唱红歌活动,并于今年6月底举办一次“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比赛”,12月底举办一次“迎新年红歌演唱会”。演唱歌曲以红色经典歌曲为主,演唱形式为独唱、重唱、表演唱等多种形式。通过“唱红歌”,在法院广大法官中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爱党爱国热情,传承党建文化,歌颂党的恩情,鼓舞工作士气,增强献身党的司法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

(三)忆传统。各支部每月组织一次交流,认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全面系统地学习党史,了解党的光辉历程,把握党的本质和主流;邀请老红军、老八路、老党员、老模范现身说教;参观革命圣地,追忆英雄先烈;利用报告会、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对党员法官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再教育。通过“忆传统”,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牢记光荣使命,更好地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心与决心。

(四)惠民生。正确履行审判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开辟便民诉讼“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为人民群众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扶贫帮困救助活动,每名领导干部和每个支部都要确定一名帮扶对象,结对子,办实事,访贫问苦,启发正义和善良情感。通过“惠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展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3月底之前,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个党支部都要至少确定一名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其完成学业。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继承传统、弘扬正气、提振精神、永葆先进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培养造就过硬法官队伍的政治保证,是进一步凝聚力量,实现各项工作创先争优的动力动力源泉。各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认识和对待这项活动,确保人员全部参加、内容严格落实、时间充分保证、工作真正到位。

(二)要精心组织。成立“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院长古德利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于海波任副组长,机关支部、政治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具体计划、督导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自身的示范作用,自觉做到学在前面,做在前面,作出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要统筹兼顾。开展“学党章、唱红歌、忆传统、惠民生”活动,要与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法院文化建设及党建其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组织活动与开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使这一活动真正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大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本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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