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严肃工作纪律 转变工作作风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干警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干警在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香河县法院从细致处抓起,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一、严守工作纪律。全院干警都要顾大局、讲政治,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不去,干正事,树正气,传正声,摒弃播弄是非、传播小道消息,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禁止在庭审中处理与开庭审理无关的其他事务。
二、严格规范着装。工作期间必须着制式服装。工作人员打扮要朴素整洁、端庄大方,不准佩带首饰、浓妆艳抹,语言要规范得体,注重司法礼仪。
三、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办私事,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坚决杜绝断岗、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各部门一把手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本院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不得随意变更参加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亲自向主管领导或主持会议的院领导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凡外出办案或因公、因私外出的,中层正职以下人员,必须逐级向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请假;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必须逐级向主管领导和院长请假。
五、严格执行上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和本院的各项工作部署、领导交办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切实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六、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思想,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事争一流、比干劲、讲奉献,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对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要做到耐心细致,严禁推诿扯皮,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对于上述规定,院党组将责成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