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举行缓刑犯交接仪式
5月12日,香河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在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缓刑犯社区矫正人员交接仪式”。法院主管刑事的赵金国副院长、司法局局长闻明霞现场参加了交接仪式。负责社区矫正相关部门及村街主任、缓刑罪犯100余人参加会议。
缓刑犯社区矫正是根据《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将法院判处管制、宣判唤醒的罪犯交由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交接仪式上,副院长赵金国、司法局局长闻明霞与相关部门共同签署帮教协议,司法局领导对缓刑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
此次交接活动,展示了社区矫正交接的各个工作环节,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审判机关到司法机关的衔接,确保对缓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这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