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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开展警风警纪纠察树法院形象
作者:马翔宇  发布时间:2011-03-28 15:12:12 打印 字号: | |
  狠抓四个细节转作风

香河县法院开展警风警纪纠察树法院形象

为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职业素质,加强作风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香河县法院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风警纪纠察活动。

该院从四个细节做起,严格约束。一、严格规范着装:本院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着装。在开庭审理案件、值庭、值勤、值班时,外出执行公务时,参加重大活动和会议时,驾驶警车时及本院通知要求统一着装时必须着装。在着装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不同季节、不同制式的服装不得混穿。不属以上情形的可不着制服。二、严格上下班和值班纪律。要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得互相串办公室聊天,不得玩电脑游戏。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干警外出要向带班领导请假。三、严格会议纪律。 本院工作人员凡参加上级会议,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和纪律,关闭各种通讯工具,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喧哗,不得来回走动。四、严格警车使用。本院工作人员驾驶警车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准停放在宾馆、饭店等娱乐场所。

同时,该院严格抓落实,定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为警风警纪纠察责任人,监察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如发现有违反要求者,将及时纠正,责令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并对部门责任人及其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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