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香河县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自觉地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行有效对接,超前思考、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增强理念。一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着眼于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实施能动司法,妥善处理好在调结构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强化以法引商、护商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净化投资环境。二是强化“三个至上”理念。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的结合点,贯彻好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三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对当事人释法理,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四是公开理念。坚持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
二、提升活力。一是推进队伍业务素质提升。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质量,区分不同层次,根据不同职务、专业等进行有针对的培训,并采取传帮带、案例研讨、法官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培训和岗位大练兵。二是推进队伍政治素质提升。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活化工作方式,变虚为实,激发队伍活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警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队伍道德素质提升。从教育环节入手,采取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思想教育等方式,要求干警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全面杜绝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无一干警违法违纪。
三、深化效能。一是深化业务管理。建立完善以公正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以公平为核心的科学考评体系,以高效为核心的流程管理体系。紧紧围绕程序控制、质量督查、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内容强化机制建设。同时采取多层面参与、多渠道控制、多角度监督等方式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二是深化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体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人才,保证人才在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效力。我院所任职的正副科干部均实现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三是深化司法行政管理。围绕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构建科学的人员机构类管理体系,依据司法行政工作性质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人员机构,明确机构分工,理顺各方关系,避免资源浪费,保证司法政务有序、稳定、高效运行。
四是高效司法。刑事审判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对于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共判处罪犯17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5名,震慑了犯罪。同时更加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缓刑被告人54名,分化瓦解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民商事审判密切关注香河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找准和抓住司法应对工作中的关键点,调整完善工作思路,依法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包括退房案件、土地纠纷等,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如在集体退房案件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法,使8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解决,化解了矛盾。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民商事案件调解率8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95%,执行案件和解率52%,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行政审判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的问题,又监督、支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强化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案件协调机制的作用,尽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为香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五是以民为本。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指导,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不断完善巡回立案、休息日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与行政机关、乡镇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法庭内设人民调解室、便民联系站、诉讼联络点以及各乡镇兼职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共减免缓诉讼费10余万元,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同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破解信访、执行难题,进一步完善大接访、院领导接待日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责任倒查等制度。另外,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发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基本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