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强化司法监督树形象
近年来,香河县法院十分重视司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展示了法院和法官形象。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首先加强日常教育。结合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学习教育,针对干警的思想动态,结合实际边学、边议,并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进行系统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干警思想有波动或有违法违纪方面的反映等,及时找干警了解情况,防微杜渐。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一级抓一级,严格管理、敢于监督,促进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工作的落实。健全案件监督回访卡片制度。对每一件案件均设立回访卡,发送给案件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对判决结果、审判作风等意见后回收,附在卷宗内备查。
二是强化审判过程监督。监督的重点为审判、执行案件是否严格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审判、执行。首先是把好审判流程管理关。立案庭通过电脑对每一件案件在立案、送达、结案、归档等各阶段的时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于在一定的审理或执行期限内,未能审结、执结的案件发出临界审限、执限警示通知,予以催办。催办后,仍未结案的,启动院长督办程序,下达院长督办令。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超期审判执行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次,层层把关。主要由庭领导、院领导通过日常管理、听取案件汇报、审批案件等方式,对所属部门的具体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符合程序法或实体法的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三是把好评查关。建立健全案件检查评查制度,由审判质量办公室定期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抽查,对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检查,作出评议分析报告,进行案件质量通报,并根据检查评查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定期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措施和新办法,抓好检查督促,建立标本兼治的防治机制,提高廉政自觉性。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热线等方式,同时,成立警风警纪纠察大队,健全督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纪律监督,认真分析排查,深挖线索,深入调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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