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三项重点工作 积极构建社会和谐
香河县法院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着眼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转变思想观念,摆正位置。要求每一名干警都必须牢记自身担负的重要职责,积极投身到创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去,超前思考,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狭隘司法观念。紧紧围绕“争先创优”的目标,强化一个意识即大局意识,摆正两个关系即摆正党委领导与独立办案、严格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树立四个统一即办案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大力开展“一练”“三规范”“四评”“六高三低”工程。即以岗位大练兵为抓手,以审判流程规范、执行流程规范、机关管理规范为重点,以工作点评、案件质量评查、警风警纪评查、环境卫生评查为切入点,实现结案率高、调解率高、和解率高、归档率高、卷宗优秀率高、群众满意率高;上诉率低、上访率低、发还改判率低的目标。努力践行“五大真谛”即公、正、廉、明、诚,确保了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在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其次,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执行职能,充分贯彻“能调则调,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各个环节注重调解工作。对涉及辖区重点企业的案件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和方法,避免因执法办案造成企业的不稳定或加剧企业困难。在行政审判中,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化解机制。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和解,尽量减轻强制执行带来的不安定因素,讲究执行方式,探索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减少矛盾冲突,增进和谐。
三、创新服务内容,营造和谐法治环境。不断改进便民服务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指导,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运用巡回办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责任倒查等制度,注重解决信访、执行实际问题。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努力为弱势群体及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强化社会服务,建立法官对口联系帮扶制度,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干警到企业走访调研、深入学校讲法,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建议,把想民、便民、为民、爱民的思想落实在具体的服务之中。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首先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紧紧围绕增进班子团结这一着力点,把“八个始终坚持,做八个方面表率”、“三要三不要”、“两大两小一禁止”作为抓班子的长期工作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发挥领导班子在开展审判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和核心作用。其次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通过集中学习、法官轮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法官论坛、邀请专家教授讲课等形式,提升司法能力。再次是推动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对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司法政务等各个方面动态管理绩效考评,为每个庭、室、队和干警建立了绩效考评档案,使管案、管人、管事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实现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提质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