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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为民司法树形象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10-06-22 16:51:58 打印 字号: | |
  解难题  办实事

香河县法院为民司法树形象

香河县法院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扣“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各方面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树立了法院和法官形象。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便民举措。该院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加强文明接待。在门卫值班室实行法警导诉,在立案窗口,审判人员诉前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后指导诉讼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村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多轨制立案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审判工作“进村街、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集市”“五进”活动。积极做好各项延伸服务,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审前告知、判后释法制度,并通过设立院长信箱,公示信访电话,坚持信访接待院领导值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好息诉服判和信访接待工作,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中,感受到审判活动的透明与司法的公正。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适用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坚持“调解优先”,扩大调解范围,做到案结事了。另外,加大对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全院干警建立帮扶日志,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接近与群众的距离。

二是狠抓案件质效,实现公平正义。认真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成立审管办,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新结生效案件做到每案必查,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激励干警强化“精品”意识,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起办案人员、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设置科学的岗位业务责任制。多年来审判工作呈现出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 “三低”的可喜局面。

三是严格管理队伍,提升司法形象。该院在增强素质、提升形象、加强监督上下功夫、求实效,继续坚持“三要三不要”“两大两小一禁止” 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针,推进“管理规范年”建设,狠抓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执行禁令,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法院干警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深入查摆和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推进“规范化管理年”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评价人,预防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四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尽力多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事,让人民群众从看得见、感受到、摸得着的事例中信服法院、信服法官。积极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提高人民满意度。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宽严相济、严格执法。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利益衡平的原则,在办案中追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执行中穷尽执行措施,讲究执行艺术,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纠纷解决机制。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公开顺民情。该院利用网络媒体,将法院的重要审判事项和重大活动、诉讼程序、司法为民措施、生效裁判文书、院长信箱和信访投诉渠道等予以公开,搭建了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沟通的“桥梁”。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群众、企业代表等到庭参加旁听,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实现为民司法。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24次,评议9次,召开座谈会8次,收集意见46条,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该院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抽调一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宣传小组,经常进村街、企业、学校进行法律咨询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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