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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起恶意 非法侵入他人宅
作者:刘春燕  发布时间:2010-06-07 14:38:48 打印 字号: | |
  恋爱不成起恶意 非法侵入他人宅

只因为女方结束恋爱,男方一时产生恶意,半夜酒后非法侵入女方住宅辱骂威吓,结果闯出大祸。

被告人李某结交了一女朋友,但交往不久女方欲断交往来。李某劝说无效后产生怨恨。 2010年2月3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携带尖刀及菜刀各一把,窜至女方家经营的小吃店前,用拳头将小吃店玻璃砸碎,用脚将门踹开后,强行闯入该小吃店内对女方及其家人进行辱骂和恐吓。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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