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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政绩”缘何变成了百姓的痛
作者:美文  发布时间:2010-05-28 09:02:49 打印 字号: | |
  政府的“政绩”缘何变成了百姓的痛

  河北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元。今年,县里提出“11168”工程目标,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元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把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是违法拆迁。(京华时报5月25日)

10天拆迁1千户百姓房子,腾退33万平米土地,这可能在全国都是高速度。如此高的工作效率,谁能说人家广平县政府不作为,工作效率低下?但是回过头来看看这些拆迁,全部是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没有妥善安置群众的情况下进行的。仅这一点就说明,广平县的拆迁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城市拆迁条例》和《宪法》、《物权法》都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必须签订拆迁协议和给予补偿,合理安排群众生活。而这里的被拆迁户不但没有签订协议,而且住房都要自行解决,经济困难的家庭就住在窝棚里。

再以住房补偿来说,每平米住房补偿300到570元,而这里的商品房均价却在每平米1500元,这又怎么能叫合理补偿呢?显然这里的拆迁极为不合理,更不合法。因为拆迁,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紧急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为什么广平县还在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没有妥善解决群众居住条件的情况下违法大张旗鼓的拆迁呢?

大拆迁、大改造,这似乎已经成为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民心工程,但我们在这里看不到这一点,而使人看到的却是百姓的痛。好好的政绩工程变成了百姓的痛,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更是不应该发生的。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无非一句话,还是官员缺乏群众观点、群众意识,缺乏关心群众的疾苦的思想。在这里我们应该着重指出的是,现在我们的很多地方政府搞工程,上项目,办事情,已经不为百姓负责了,而是为上级负责,为政绩负责,为GDP负责。广平县“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卫宇一句话就很有代表性,他说:“我们的工作干不好,那考核肯定是不行。”

原来,今年2月,邯郸市政府就下发了“三年大变样”年度实施要点,并对各县市拆迁完成情况规定了考核和奖惩措施。广平县就是据此制定了自己的拆迁指标,并将其上升到超额完成。可悲啊,百姓的痛已经变成了官员的“福”,官员邀功升职的筹码。

把政绩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上,这才是最可怕的!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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