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多年积怨 反目成仇 法官悉心调解 和好如初
近日,香河法院圆满调解了一起亲兄弟之间排除妨碍的纠纷案件,使兄弟俩和好如初。
2009年6月,原告董某将被告董某某告上法庭。原被告乃同胞兄弟,原告系被告的亲弟弟。原被告原有房屋前后相邻,2004年12月,原告在被告房屋东侧取得宅基地使用证。但该块土地此前一直被被告所占,作为堆放机器及杂物的场所,并且在土地上种有槐树,还建有一渗水井。原告多次欲在土地上建房,均因被告阻拦未能施工,双方矛盾日益尖锐,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为了化解矛盾,进一步摸清案件事实,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亲自到现场勘查,并与当事人及所在村委会人员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的手足关系,主审法官没有草草的一判了之,而是以化解矛盾为目的,悉心地做二人的调解工作。但双方的情绪都特别激动,开始时谁也不肯让步。经了解,被告不愿意腾开土地的主要原因是认为此块土地是由其多年前垫平,由原告无偿取得不公平,心有不甘。同时,如原告盖房,其存放的机器无处放置,渗水井也无法挪动。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先从法律知识讲起,告知被告原告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被告应排除妨碍。又从人情方面做其工作,从手足情深出发处理事情,兄弟俩不应该因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同时做原告工作感化他做出一些让步。在此过程中,法官还邀请了原被告的另一个兄弟出面,共同做调解工作。最后,经过努力原被告都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在渗水井一米内不得建筑,被告将存放的机器移走,种植的槐树伐掉,原告给予被告适当补偿。
至此,此案圆满解决,兄弟俩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