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提升管理水平见成效
香河县法院在2008年“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把全力提升司法管理水平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立足点,保障了审判工作开展。
一是大力推进审务公开。通过外网,及时公开法院信息和案件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新闻媒体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执行公开,将执行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启用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力度。狠抓庭审规范,积极推行工作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各庭室工作服务承诺书上墙,推行挂牌上岗制度,设置司法岗位监督栏,将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姓名和工作职责向当事人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完善案件评查和通报机制,健全审判管理组织,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责,加强对现有各种审判管理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共评查各类案件3000件3168册,发评查通报12期,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方面,高度重视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对人大督查的17件案件,及时报告、反馈。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审判。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3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中聘请10名执法监督员,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和政务管理。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进新审判综合楼建设。今年7月新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标志着我院“两庭”建设全面完成。同时不断加大装备建设力度,在信息化建设上下硬功夫,完成高标准数字法庭和数字会议室,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信息工作成绩明显,共编发简报、信息和各类稿件90期,报刊网络采用180篇。法警大队送达法律文书926件,值庭183次,看押人员239人次,参加强制执行225人次。办公室在上传下达、后勤管理等方面有条不紊,政工、监察、党建、工会、妇女等部门认真负责,各项事务性工作有条、有序、有力,保障了审判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