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形象新
香河县法院促进经济发展出实招
香河县法院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来抓,切实履行职责,提升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赢得了全县上下的一致好评。
一是为政府分忧。该院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百个案件进乡村”活动,组织全院法官以为全县重点企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司法服务作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县委、政府工作大局。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都要建立1-2个基层司法服务联络点,建立一个“上下联动、工作衔接、服务和保障并举”的司法服务网络。对涉及重点项目案件,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难题,努力预防、减少和化解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为企业排难。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涉讼案件,做到庭审过程、裁判文书、适用法律公开。对涉及民营企业债务的执行既坚决又慎重。决不因方式方法不当而干扰民营经济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执行企业案件中做到 “三个考虑”即办案前要考虑不影响企业的经济运营环境;办案中要考虑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办案后要考虑促使企业恢复生机。对有一定市场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采取和解的办法,实施“放水养鱼”等变通措施,促进企业的顺利发展。
三是为百姓解纷。坚持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 对“涉村、涉农”案件采取妥善处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优化农村发展环境。继续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使办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都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在推出《便民、利民、护民措施三十项服务承诺》的基础上,继续推出更多的人关怀举措,真正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