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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在“六个方面”见实效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09-04-01 10:39:47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在“六个方面”见实效

香河县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法院跨越式发展的过程,力争在六个方面见实效。

一是在解放思想上有新提升。引导全体干警不盲目乐观,不为传统而束缚,破除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不良观念,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视野中拓宽思路,在改革创新中破解难题。让解放思想时刻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是在案件质量上有新提高。强化审判人员的审限、程序、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审判和执行程序,充分发挥立案庭、审监庭、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审判、执行程序的跟踪、监督、管理力度,严把审判的各个关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

  三是在执行工作上有新成效。要在全院树立审执一盘棋意识,将执行关口前移。通过采取内部交叉执行、易警执行、阳光执行等措施,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同时并逐步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用足、用好、用妥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搜查和拘留等强制措施。积极采取悬赏执行、蹲堵围掏等方式,大力提高执结率。

  四是在司法便民上有新形象。认真执行《香河县法院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十七条措施》和《香河县法院司法为民二十九条措施》,优化司法环境,提升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赖。

  五是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动作。要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突出解决好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尤其解决个别干警公正司法的能力不强、抵御人情关系的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裁判不公、社会效果不好等作风不实的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提高。院党组成员要发挥好集体领导的作用和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整改、带头办案,把握好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工作大局,提高抵御人情、关系、金钱、维护司法廉洁的能力,带出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敢拼硬仗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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