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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问卷调查问计于民
作者:冯维娜  发布时间:2009-03-25 15:38:30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法院问卷调查问计于民

结果显示当事人满意度较高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的反馈渠道,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法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客观评价。近日,香河县法院向以判决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为下一阶段加大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力度、增强审判服务职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18份,由法官或书记员在案件宣判后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放。其中向胜诉方和败诉方分别发放59份,共回收96份。问卷题目设计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法官行为准则为依据,共10题。由于采取无记名方式,当事人完全能够根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切身体会表达对法官工作作风、工作能力、效率意识、廉洁意识等方面的看法。

通过对所回收问卷的统计分析,当事人双方均认为法官能够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各项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无任何违纪行为,对法院工作基本上是满意的。一位当事人在问卷中写道:“法官耐心地作调解工作,并能够在休息日主动回访,我很感谢。”另一位当事人写道:“能够使我们姐弟关系再次和好,感谢法官的工作。”一位败诉当事人写道:“用证据说话,我相信法院”。与此同时,不少当事人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要求,如:加大执行力度、大力改进作风等等。这说明审判工作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的需要,客观反映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该院将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加强整改,在各个环节中更加贴近群众,公正、文明、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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