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法院干警刘卫杰见义勇为获称赞
近日,香河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香河县淑阳派出所的感谢信。信中对我院干警刘卫杰同志协助淑阳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表示感谢,并对刘卫杰同志高度的警惕性和职业敏感性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9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刘卫杰同志在春节放假期间在香河县建设银行对面一店铺内帮助朋友发放大米、油。有一身高1米75,光头,着黑色上衣的男子拿着十多张小票来领米、油。见到此人后,刘卫杰脑中立刻闪现出昨天该男子已经领走了十多袋米和油,职业的敏感使刘卫杰马上想到该男子有问题。接过小票后,发现小票确有作假痕迹,于是刘卫杰当即以库存米油不够,等一会送过来为由想稳住该男子,然后报警。但此时该男子好像看出刘卫杰已经起了疑心,于是冲出大门开车跑了,刘卫杰马上出门记住该人驾驶车车牌为京GA7537。于是,前往香河县淑阳派出所报案。途中,经过紫伦饭店门口时,发现该车停在此处,于是刘卫杰在门口等待该人出现,待他出来上车走后,刘卫杰跟踪他至胡庄子家中,遂打电话报警。淑阳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刘卫杰与民警一同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刘卫杰同志现任香河法院法警队干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这次见义勇为的行为正是他这种工作精神的集中体现,值得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