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涉诉信访难案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香河县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针对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坚持以“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为价值取向,成功化解了一大批涉诉信访难案,先后有12名上访人送来锦旗或感谢信,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该院把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对重点疑难的信访案件,院长深入一线了解 情况,主持制定解决方案,接待重点上访人,并适时督办。在实行每周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公开院党组联系电话,推行院领导电话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外地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向院领导反映问题,也可以预约来访时间,增强了院长接待制度的灵活性,受到群众好评和欢迎。为提高信访服务水平,该院不断改进改进服务理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严格执法,文明接访、礼貌接访,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新形象。
同时,该院实行了办案责任和信访责任相结合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起信访核查通报制度,从立案到案件审理、执行,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哪个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承办人就对引发的上访问题负责。同时,把信访工作与各业务庭室及承办人员的考核奖惩挂起钩来,严格审判责任,信访工作人员对每起案件的每个环节都仔细推敲,不放过一个细节,只要发现存在瑕疵,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堵住信访案件的源头。
在处理上访老户案件中,该院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突破口,用真情,出实招。一是探索社会救助途径。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外,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可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信访人救济制度,为信访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提供就业等直接的好处,减轻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难度。如王某信访案,被申请人高某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王某身体有病,也无固定收入,而未成年子女正在读书,生活陷入困境,法院积极开动脑筋,通过多次和民政协调,为王某争取到低保金,并协调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免交了学杂费和书本费。二是倡议社会帮教和评价。对无理缠访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人员及上访人所在的基层组织、亲属参加,让周围群众去了解案件真情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思想疏导工作,运用社会舆论压力消弱上访势头,避免矛盾和诉讼执行风险转嫁法院。三是妥善变通处理。对通过诉讼程序又无法解决,或者裁判有一定瑕疵但并不具备改判条件的,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重点是法外处理,情理服人,取得谅解。并结合案件当前的形势或风俗习惯,向党委政府提出变通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尽快使当事人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