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中更优 亮点更亮
香河县法院“四个一”创建工作有声有色
“四个一”争创活动开展后,香河县法院快速部署、狠抓落实,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争先创优。
该院努力把握实现“四个一”争创目标的根本途径,明确争创工作的措施、方法和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和机制,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先后召开院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中院指示精神,形成争创凝聚力。同时,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挂帅,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争创工作进行指导、计划、协调和考评,确保各项争创措施落到实处。并根据本院实际,加紧研究制定具体争创实施方案。针对各庭室、部门间争创工作不够平衡,争创品牌效应重视程度还不够,争创举措不够扎实,争创经验还不够多实际,掀起了“学典型、追典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每一名干警结合本职工作,定思路、定目标、定任务,迅速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该院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同时,继续总结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调解联络员制度、绩效评估、息诉服判、三位一体大调解、信访维稳上的工作经验,“四个一”争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审判工作提质提速。
树立了“一个品牌”即《七段式调解法》。 在完善《七段式调解法》基础上,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并开展了庭前导诉、庭前调解、温馨调解和多元化调解工作,不断延伸调解领域,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5%;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48%。实现了以调解保稳定、以稳定促和谐的工作目标。
凸显了“一个亮点”即好班子带出了一支好队伍。院党组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等诸多荣誉,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建院之基、立院之本,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建设,坚持抓班子,树形象,带出了拉得出、叫得响、打得赢的干警队伍,全院上下形成了风正、气顺、政令畅通、齐心协力的局面。省市县领导对法院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社会各界也给予了较高评价,队伍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永葆了“一个先进”即百年一遇的奥运盛世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该院克服人员紧张、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坚持安保审判两不误,发扬顽强拼搏精神,积极进取,实现了双赢。在工作中,要求先进庭室更上一步,优中更优,一般干警争先创优,勇于正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个人都找准定位,拿出新举措,先后涌现出了控访集体调解庭、办案集体安头屯法庭、安保先锋庄洪海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了队伍活力。
呈现“一个特点”即规范化建设显成效。继“两庭”建设完成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把工作标准定位在规范化管理上,建立了科学的、多层面的、系统化的监督管理机制。该院将2008年确定为“质量规范管理年”,在审判规范、庭审规范、案件管理规范、案件流程规范、信访责任制倒查制度、业绩考评规范、司法服务规范等十三个方面将规范推向深入。重点在审判管理和政务管理上下功夫,实现了有新突破,抓出了成效,实现了案有人抓、事有人做、人有人管,促进了各项工作上档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