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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竭力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08-09-07 11:24:12 打印 字号: | |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竭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以来,香河县法院针对现阶段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规范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效率为立足点,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为建设和谐香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21件,审结1020件。

一、坚持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正新形象。

该院坚持抓措施,重实效,切实把司法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一是完善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除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民事案件做到即诉即立外,对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还接受口头起诉,妥善处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先后有110余名当事人从中获益,共减、缓、免交诉讼费40余万元。二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尽力减少和避免涉诉群众诉累和损失。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及时向他们提示请求不当、举证不能等方面的诉讼风险,并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发挥各人民法庭作用,采取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以此方式审理的案件达120件。 既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又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如庹某诉张某排除妨碍案,庹某、张某等人订立共同建设香河某家具城协议,建设期间各方产生矛盾, 2005年12月张某在自己的展厅南边和西边圈起了两道截断墙,致使各方家具城独成一体,互不相通。庹某为了边界几次和张某争吵未果,遂起诉张某请求排除障碍、返还被告侵占的展厅面积。双方对立情绪和争议较大,几次调解,互不相让。为了说服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深入现场办公,现场勘验,通过连续两天实地测量和几天的调解工作,使双方认可了计算方法及展厅面积,最终,被告退出侵占的展厅,原告也作出了相应让步,对原截断墙进行了重新调整。在此基础上,审判人员从家具城长远发展考虑,又避免矛盾隐患,方便双方经营,又进行了诉外调解工作,使双方打通了家具城内部通道,保证家具城内相互通畅,成为一体,互通开放,实现了互赢互利的圆满结果。

二、强化诉讼调解,化解各类民事纠纷。

该院不断探索和完善诉讼调解机制,打造民事调解品牌工程。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事调解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诉上访、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各类案件的调解工作,使836件案件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调解率达82%。一是加强庭前调解,把调解工作前移,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矛盾扩大化。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六类案件予以先行调解,目前已有191件案件在庭前得到妥善处理,庭前调解结案率达39%。二是注重庭审调解。本着化解矛盾、耐心疏通、安定人心、维护稳定的思路,并正确、合理地行使法官的释明权,把每一次庭审都作为一次宣传法律、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教育人的课堂,特别是对群体性和有矛盾激化苗头隐患案件,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注意发现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做到案结事了。如审理的香某等7位群众诉某村委会农业承包纠纷案,香某等七位群众均和村委会签定了三十年农业承包合同。后香某等七位群众家中户口均有减少,村委会擅自将七位群众土地调整重新分配给其他增户群众,导致香某等七位群众不服,情绪不稳,双方矛盾一触即发。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一方面加大对群众法制教育力度,让其相信法院会依法办事,缓和其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加大对村委会的工作疏导和调解力度。主管民事副院长丁朝阳还多次深入到村委会和农民家中亲自做调解工作,最终使这起矛盾隐患案件得以顺利化解。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以授课辅导、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建立了联防、联控、联调网络化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使大量的民事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村民李某在该村调委会参与下与其子达成赡养协议,但其子一直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双方矛盾一度白热化。调委会几次调解无果向蒋辛屯法庭请求法律援助,该庭审判人员当即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通过论理讲法,指出违法的严重后果等耐心细致疏导,李某之子终于承认了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表示一定依协议要求赡养李某。在调委会、法庭共同调处下,这起案子被妥善化解。

三、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该院在加强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培训基础上,不断树立法官六种现代司法理念,即法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权利本位理念、程序和实体并重理念、公正和效率理念、居中裁判理念、法官职业道德理念。在具体工作中,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院切实把依法治国思想、党的领导观念、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公平正义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具体的个案审判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做到依法办事,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疏不漏,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的落实。在追求法律真实的同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着重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凭道德良知来运用法律技能,妥善处理了一批事实难认、案件难判、纠纷难了案件,当事人满意度明显提高。今年以来,该院共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感谢信40余面(封)。

四、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效能。

针对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案件多,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该院通过整合审判资源,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了庭前调解与案件审理的衔接,调解庭的快速高效和业务庭的庭前调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立案庭严把审限关的管理职能,对审限实行预警、催办、督办措施,案件平均审限为36天,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二是完善规范庭审管理机制。积极开展省市人大组织的“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把活动开展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提高服务意识和锻炼队伍的一次大练兵,并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选好案件,并以此为契机,先后在内部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审判委员会委员、业务庭长、相关业务庭人员参加了庭审观摩,并进行了评议和总结通报,特别是对庭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逐条提出要求,加以整改提高。同时,通过采取向人大汇报工作、定期向人大通报案件开庭时间、设立人大代表旁听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判等制度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通过设立审务公开栏、监督栏、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把人大、群众的意见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不断促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在健全审判委员会研讨把关、主管院长审批把关、案件质量评查把关的基础上,今年深入开展了“三大竞赛、两大检查”活动,即质量效益竞赛、调解率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竞赛和发还改判案件大检查、信访案件大检查,并对各项活动内容给予量化考核,采取一月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终一总评方法,增加了活动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建立业绩档案管理机制。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为契机,以“三大检查、两大竞赛”活动为着力点,共建立和完善了信访责任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纪检责任追究、审判流程管理、发还改判案件审查、质量效益评比、调解率竞赛、法律文书评比、信息调研业绩等九套执法档案,使干警的工作业绩、工作水平、工作能力的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五是完善简易程序审判机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一个“快”字,除集团诉讼、复杂疑难案件、标的大且争议大之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加大简易案件的庭前调解力度,进入审判的要求当庭宣判,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使简易案件平均结案期间缩短为14天,当庭宣判率达到80%。同时对疑难、复杂和影响大等案件,院、庭长不仅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有的还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亲自参与调解工作,并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作用,把疏导工作做深、做细、做透,着眼于社会稳定大局去处理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王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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