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香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庭倾心调解促和谐 做足安保迎奥运
作者:于向辉  发布时间:2008-09-05 16:42:20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庭倾心调解促和谐 做足安保迎奥运

  香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庭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抓调解,强安保,促和谐, 2008年1月至8月,共收案124件,结案9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86件,调撤率为90%,且无一案件矛盾激化,无一案件发生越级非正常上访. 维护了奥运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构建诉调对接新机制

该庭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总结调解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和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调解庭结合本庭实际和辖区状况,推出多种措施,把法院的审判工作融入到社会调解大格局当中。该庭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组织网络。调解庭发挥指导全院调解功能,积极争取院党组及驻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率先成立了民调协会,由调解庭庭长担任中心主任。该中心以调解庭为核心,离退休老法官、各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作为网络成员积极参加。充分利用现有的调解资源,实现诉讼大调解的格局。各法庭也相互借鉴调解庭经验, 把各镇专职调解员名单上墙公布,方便群众监督。在当地形成了一张以法庭为重心,以村级调委会为基础依托,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社会调解网络。调解庭为全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开了个好头,为全院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激发调解新活力

调解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调解工作质量。该庭发挥自身调解优势,与各业务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对调解后当事人不满意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调解庭将当事人要求、案件情况和调解结果及时通知业务庭。业务部门注意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双相互动,取长补短,发挥更大作用。调解庭创设了颇具文化特色的温馨调解室,墙壁上挂着院长赵万江的书法,并配以文字和图片的解说,使当事人都能受到深刻的教育和心灵的感触.这种调解文化的熏陶,对缓和矛盾、平稳情绪、促成调解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该庭利用“亲情感化调解法”,适时的捕捉调解时机,例如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时,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等事项都达成了协议,但原告对被告提出的给付一定的经济帮助费的要求始终不同意,致使案件调解陷入僵局。原告因此有抵触情绪,扬言不达目的就去上访.调解庭法官首先稳定住当事人思想情绪,并以孩子为纽带,从孩子与双方之间的亲情入手,极力沟通双方思想,触动被告从亲情的角度考虑,答应了原告的要求。缓解了矛盾,使双方接受调解。后原告放弃上访。对上访苗头大、化解问题难的案件,调解庭法官积极邀请有血缘关系、姻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明白人、德高望重的人出面调解,请一些见多识广、公道正派的老村长、“大明白”进行协助调解,邀请矛盾双方都熟悉、信赖的亲戚朋友调解。如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案,双方是第二次起诉上法庭。因财产分割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被告曾到县政法委上访。法官深入到双方居住地了解情况后,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和村干部参与做工作。通过众人开导启发,被告最终被说服,同意对半分割。另外,对立案前调解不成、矛盾尖锐、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该庭法官更是提前介入,要求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用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案结事不了”,引发新的上访。对当事人对抗尖锐、调解难度大、判决后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实行判前走访,向当事人所在地乡、村负责人和亲属介绍案情,释明相关法律,并通过他们做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促使当事人理性地对待法院判决,和和气气达成调解。江某与刘某合伙纠纷一案,因该案历时长,双方情绪严重对立,当事人矛盾在立案之前就已激化,当事人江某已多次上访纠缠。该庭接收案件后,加大调解力度,在多次调解未成功的情况下,仍未放弃任何调解念头,在判决前,该院主管副院长丁朝阳特意参与调解工作,与当事人及其亲属见面,从法理讲到民情,多角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平静、愉快地达成了调解意见,以后也从未发生上访。

做足安保迎奥运

    调解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奥运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抓实、抓细、抓好,圆满完成了奥运安保任务,受到了党组的充分肯定。在控访工作中,全庭干警发扬舍小家,顾大家,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精神,加班加点,坚守稳控一线,女同志们也和男同志们一样抛家舍业把精力都放到稳控上,共化解矛盾隐患案件15件,劝解劝返上访当事人8名,稳控上访人1名,维护了奥运期间社会秩序稳定。如在今年信访维稳工作中,调解庭被指定控访上访人陈某。当事人年近60,因离婚财产分割未达目的,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此案终审生效后其也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处上访,应属无理缠访。该庭在接触当事人后,积极想办法,出主意,用尽一切可能措施,实行24小时控访。加大对陈某的法制宣传力度,通过细致工作,稳控住陈某,确保奥运会期间陈某未发生进京访事件。同时,本着为上访人办实事,解决上访人实际难题原则,加大双方当事人的调和力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庭干警以扎实的作风,取信于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责任编辑:王树营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电话:0316-8311229

传真:0316-8314198

信访室:0316-8328129

纪检监察室:0316-8318771

院长信箱:xianghefayuan123@163.com

邮编:0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