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不讲诚信 拘你没得商量
因不讲诚信,一而再,再而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李某被香河县法院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最终也未逃脱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
原告田某系香河县某汽车租赁公司经理,被告吴某之夫李某从原告处租用汽车,当时未付现金,打下一张欠条。但还款期限内,被告未给付租金。原告起诉被告。此案经法院调解,被告应于2008年4月19日前给付原告租赁费6000元。到期后,被告未给付,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经法院合法传唤后一直未到庭,被申请人之夫李某到庭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但请求法院延长10天宽限期。对此,申请人表示同意。十天后,李某又未按约付款。鉴于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被申请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5月24日星期六早上7点,执行干警到达被申请人家中,将被申请人堵在家中,并将其拘留。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被申请人彻底打消侥幸逃脱法律义务的念头。其亲属及朋友积极筹集执行款,当日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