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表兄妹"上公堂 方知婚姻始无效
近日,一起离婚案件在安平法庭开庭审理,但让在场的人都感到振惊的是夫妻双方系姨表兄妹,属于法定禁止的结婚情形,得知这一情况后,审判员立即宣布休庭,并马上制作判决书判决双方婚姻无效。
曾某的母亲和高某的母亲是亲姐妹,由于高某家境较好,曾某的母亲就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高某。在双方父母的撮合及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了解后,两人的亲情慢慢被这荒唐的“恋爱”转化成了“爱情”,于1984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曾某生育了一双儿女,两个孩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多的快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但近九年随着生活的平淡,孩子的渐渐长大,各种各样的家庭问题纷沓至来,两人时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终于曾某厌倦了这种平淡的而又充满硝烟的夫妻生活,在一次与“丈夫”争吵后,决然离家出走。曾某的离家让高某及家人惊慌不已,于是发动所有亲戚朋友进行寻找,甚至在电视上做了寻人启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高某在二十多天后找到了“妻子”,但此时的曾某却已经下定决定要与高某离婚。故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至于两人的财产分配,该庭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单独制作调解书。